总部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区域总部、分公司、二级公司(事业群):
根据《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先进典型评选表彰管理规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集团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现就开展2019年度集团星耀团队、星耀个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星耀团队:面向集团先进集体。
(二)星耀个人:面向集团先进个人。
(三)先进集体:面向集团生产经营一线基层班组、网点、项目组、部室等。原则上,集团二级企业不作为整体参与评选。
(四)先进个人:面向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原则上,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应达到优秀。
二、评选办法
(一)星耀团队:共评选5个左右。其中,集团总部由集团先进典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星耀团队评选条件,在总部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内提出推荐建议;各二级企业按照星耀团队评选条件, 在本单位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内向集团推荐1-2个星耀团队,再由集团评先选优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
(二)星耀个人:共评选10名左右。其中,集团总部由集团先进典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星耀个人评选条件,在总部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内提出推荐建议;各二级企业按照星耀个人评选条件,向集团推荐1-2名星耀个人,再由集团评先选优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
(三)先进集体:集团总部由集团先进典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年度集团总部各单位考核结果提出推荐建议;集团二级企业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再由集团评先选优委员会统一评审。
(四)先进个人:集团总部各单位、集团二级企业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由集团评先选优委员会统一评审。
各单位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星耀团队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适应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有凝聚力、战斗力。
3.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卓着成绩:
(1)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重点项目部署、改革创新、扶贫攻坚、履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2)围绕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旅游产业集团目标,在落实集团主业主责、推动企业改革重组和业务拓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行业影响力等工作中成效卓着;
(3)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4)在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成效卓着;
(5)在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资产质量高、财务状况好。
(二)星耀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适应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实干有为。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1)在参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重点项目部署、改革创新、扶贫攻坚、参与履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在参与落实集团主业主责和集团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在推动企业管理提升、降本增效、商业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品牌建设、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在参与企业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
(5)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品德高尚,作风清廉,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起到楷模作用。
(三)先进集体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适应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有凝聚力、战斗力。
3.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
(1)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重点项目部署、改革创新、扶贫攻坚、履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围绕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旅游产业集团目标,在推动企业改革重组和业务拓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行业影响力等工作中成效显着;
(3)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在落实集团主业主责、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成效显着;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资产质量高、财务状况好。
(四)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适应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实干有为。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1)在参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重点项目部署、改革创新、扶贫攻坚、参与履行中央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参与落实集团主业主责和集团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推动企业管理提升、降本增效、商业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品牌建设、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参与企业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品德高尚,作风清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集团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经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本单位党组织会审议通过后报集团评先选优工作小组。
(二)评选评审。集团评先选优工作小组在征求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报集团评先选优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星耀团队、星耀个人进行差额评选,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审。经评选、评审产生的星耀团队、星耀个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确定名单。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五、评选要求
(一)集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审核、公示等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德才和业绩导向,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坚持向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倾斜,坚持优中选优,不凑名额,不搞轮流当选,宁缺勿滥,确保先进典型的质量,真正把企业中可信、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信访维稳工作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集体和相关个人,以及受到组织处理,在处分、处罚期内的个人不得参与评选。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评选材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如推荐多个星耀团队或多位星耀个人,需进行排序。事迹材料要行文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据,客观具体,见人见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真实可靠,不得夸大事实,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范颖怡(集团人力资源部),电话:(852)28533285,传真:(852)28510710,电子邮件:winnie@6666693.com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