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余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怎麽办?「咱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勇於啃硬骨头,勇於涉险滩」。党的十八大之後,习近平总书记清晰要求,国有企业要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盘中浴火重生,而不是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思变革」。
对於国企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作出部署,中央也已出台多份文件:这些意见和方案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全方位指导,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国资审计、推动国企公司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和待遇、推动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行职能转变等,涵盖了国企改革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国企改革红利逐渐释放,成效日趋明显。
2014年8月18日
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於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对中央企业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同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2015年6月5日
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於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对在国企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行具体部署。
2015年9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和具体措施,提出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
行效率。
2015年10月13日
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2016年12月5日
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
2017年3月28日
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
2017年6月26日
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2018年5月11日
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就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作出部署。